各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沈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高校,中福会,各委直属单位,市属医疗机构:
现将《2024年上海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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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海卫生健康工作要点
2024年,市卫生健康委将全面贯彻市第二十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要求,聚焦“五个中心”建设重要使命,以医学科技创新为引领,以改革创新为动力, 以国家重大战略为牵引,以行业治理现代化为保障,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践行人民城市理念,增进民生福祉,促进健康。
一是围绕世界一流医疗中心城市建设,构建“天强、腰强、地强”的高水平医疗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对高质量健康服务的需求。
1.把握目标导向,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落实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分层分类推进国家试点和本市试点工作。加快推进嘉定区国家公立医院改革和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建设。加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估,做好跟踪评价,对试点单位和示范项目开展中期评估。开启新一轮医院评估周期。在全市开展医疗质量、绩效考核和行风工作专项监督检查。按照“国考”导向,完善本市公立医院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深化闵行、青浦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试点区建设。推进三院协同发展和治理,深化医保支付方式、医疗服务价格、药品耗材供应保障、卫生行业人员薪酬等制度改革。
2.对标国际一流,扩大优质医疗服务供给。建立1-2个国家医学中心,支持市级医院和区级医院新增一批国家临床重点专科。推动区域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完善区域医疗机构布局和转型,提升区域医疗中心服务水平。以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试点为契机,深化医联体建设,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共享。以绩效考核、评价和质量控制为抓手,做好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工作,促进新技术、新医疗器械的临床应用,提高医疗质量和水平。持续开展医疗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改善居民就医体验,开展病房环境改造等项目,全面提升居民就医体验。制定《上海市专科护士管理办法》,提高本市护理服务质量和护理队伍专业化水平。进一步做好临床用血保障工作。
3.立足四大功能,提升社区卫生服务质量和能力。以医疗服务同质化为目标,逐步扩大基本疾病目录在社区的应用范围,加强与二、三级医院药品目录的衔接,因地制宜完善设施设备,加强全科医生岗位能力培训,落实上级医院门诊号源优先预约,提高社区常见病、多发病安全诊疗和及时转诊能力,引导居民就医。加强社区康复服务,规范社区康复中心运营,探索社区康复服务和医保价格支持的实施路径。加强社区护士护理能力培训,提升社区常见病多发病护理、老年护理、康复护理专业服务能力。加强家庭病床服务,推动家庭病床服务覆盖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相衔接的养老机构。推进社区健康管理数字化智能化赋能,对签约居民开展个性化、智能化健康评估。探索更加灵活的服务方式,加强对签约居民的主动联系和动态服务。加强签约服务考核激励,提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
4.坚持先行先试,扩大医药卫生领域改革开放。加快在高水平公立医院开展国际医疗旅游试点,制定国际医疗服务标准,持续推动国际健康服务业发展,促进医疗服务对外开放。支持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开展干细胞等临床研究。加强临床医疗数据标准化和医院间开放互联互通,规范医院电子病历系统,打通各类医疗健康数据,促进医疗健康数据合法流通和利用,推动医疗健康数据开放。完善互联网医疗发展政策,促进互联网医院健康发展。巩固提升“便民医疗”数字化转型场景建设,推出数字化转型4.0版,建设数字健康城区和未来医院,开展区块链创新应用试点。加快实施医疗保健行业创新替代。
二、围绕建立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健康科技创新中心,完善临床研究体系,助力生物医药产业发展。
5.注重能力建设,完善临床研究平台和机制。依托高水平医院,构建以创新研究平台为示范,国家医学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和国家重点实验室为核心,市级医院研究病房为重要组成部分的临床研究体系。推进研究型医院建设,扩大研究型病房规模,选择一批医疗机构开展医疗创新和成果转化改革试点,引导试点医院向加强临床研究和成果转化倾斜。支持本市医疗机构牵头开展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逐步提高本市医疗机构牵头开展医疗器械创新临床试验的比例,持续提高科研转化收入在本市医疗机构收入中的比重。聚焦疑难杂症、前沿技术和科技创新,持续提升三级医院研究水平和诊疗效果,加大临床研究和转化相关指标在三级医院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中的权重。推动建立市级医院快速伦理审查和结果互认新机制,提高伦理审查效率。探索医疗卫生机构第三方持股平台以固定价格入股。进一步研究优化部市共建共管部属医院机制,充分发挥部属医院在本市临床研究体系中的作用。
6.加强统筹布局,推进就医排队建设。推进大自然人口队列统筹布局,启动出生队列研究。加快特殊疾病队列建设和优化,建立本市特殊疾病队列基本框架,筛选一批预备队列。推进队列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加快队列数据上云、上链,逐步实现队列数据跨院共享。探索大规模队列建设的多元投入机制,引导企业和社会力量加大投入,为队列研究提供持续稳定的经费保障。推动向医院和管理机构收集第三方基因检测等数据。
7.完善评价机制,促进学科和人才队伍发展。开展最重要研究中心A类项目中期评估,遴选市级重点学科建设项目。举办“新春杯”医学创新人才大赛。继续推进东方英才计划工作。细化卫生职称评审标准,突出专业实践能力和专业业绩评价,规范代表作要求。加强卫生职称评审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卫生人才评价数据平台评审临床专业高级职称。
三是聚焦服务国家战略和城市发展,加强协同合作和可持续发展,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健康支撑。
8.服务发展大局,推进长三角卫生健康一体化。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化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制定实施长三角卫生健康一体化三年行动计划。继续做好服务协同,加强专科疾病联盟建设,全面推行长三角地区生育“一件事”,支持共建长三角医疗科技创新共同体,开展示范区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设统一试点。推动长三角地区卫生应急、疫情防控、医疗质量控制、监督执法、职业健康、食品安全、信访等领域行业治理协同。
9.加快资源布局,提升新城健康服务水平。落实《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推进和保障“五个新城”建设的决定》,围绕产城融合和节点城市功能提升,研究制定2024年上海新城卫生健康工作要点,进一步提高各级医疗资源配置水平。
10.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落实人口高质量发展要求开展生育友好宣传教育的通知》,优化完善生育政策,营造生育友好配套环境。依法落实各项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加强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帮扶关爱,落实全方位帮扶保障体系。全面推进以“生育指导、优生优育、生殖健康”为重点的健康家庭建设。积极推进母婴设施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11.加强援需结合,深化对口支援合作。深入推进医疗人才“组团式”对口支援,深化“院本医疗”内涵建设。发挥上海医学院校和医疗机构培训基地作用,为受援地区培养多层次医疗卫生人才。利用远程医疗和会诊教学平台,为受援地区各族群众提供优质医疗服务。我们将实施项目,提高受援国边境城市的基本医疗能力。继续支持受援地区医疗综合体建设。组织上海专家到受援地区开展流动医疗活动。
12.扩大交流合作积极参与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建设。落实本市“一带一路”工程部署,推进中医药、卫生援助、疾病预防控制、卫生应急等领域交流合作。扩大双边和姐妹城市卫生合作。促进沪港澳三地卫生交流。加强与国际组织交流合作,向国际组织推荐优秀卫生人才。推动对摩医疗援助高质量发展。
四是着力打造全球公共卫生体系最健全的城市之一,全面实施第六轮三年行动计划,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效率。
13.加快体系重塑,推动疾控体系高质量发展。深化全市疾控体系改革,推动市疾控局平稳有序运行,完成各区疾控局组建。开放市疾控中心新址,依托市疾控中心推进国家区域公共卫生中心建设。继续做好新冠肺炎、流感、猴痘等传染病的联防联控工作,推进“无结核病社区”建设,巩固和消除血吸虫病危害。推进“上海市传染病综合管理平台”和智能化多点触发传染病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提升市区两级监测预警能力。完善传染病应急预案体系,有序推进传染病应急队伍分级分类、应急处置规范运行和数字化管理。加强疾控人才能力建设和技术储备,支持实施国家公共卫生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组织落实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责任清单,推进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制度试点地区全覆盖。持续推进全市传染病诊疗中心(IDC)体系建设和促进医防持续融合。优化全市免疫规划信息系统持续强化精准便捷接种服务。
14.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紧急医学救援能力。加强瑞金医院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和管理。将在市和区两级建立一批紧急医疗救援队。建设多支市级紧急医学救援队伍。依托区域医疗中心,每个区至少建设一支区级紧急医学救援队伍。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依托,在每个小区建设了几支背包式基层医疗急救队。分批次、分区域建立了多个紧急医疗救援站点。加强不同层级、不同区域医疗急救队伍之间的管理、技术、服务联动,形成有序高效的医疗急救服务网络。
15.坚持共建共享,扎实推进健康上海行动。做好《上海市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推出健康上海指数和上海健康频道,推进健康促进医院建设,举办第二届上海健康科普优选树活动。深化爱国卫生运动,全面开展健康街镇建设。加强慢性病一体化综合防治,优化完善以人为核心的重点慢性病一体化筛查服务,开展上海市新一轮慢性病及其危险因素监测调查。计划新建社区慢性病健康管理支持中心56个。做好第二批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评审工作。推进市化工职业病防治研究所临港校区、“上海市职业危害(粉尘、噪声、辐射)工程防护技术指导中心”和造船、生物医药、金属冶炼分中心建设,启动建立商务楼宇工作人群职业健康防护一体化模式。完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和风险评估体系,出台本市含糖饮料健康提示设置试行标准。推进营养健康重点场所和营养支持社区建设,开展第二轮老年人肌少症社区筛查。
五、围绕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打造社区中医药服务主阵地,促进中医药创新传承发展。
16.加强示范引导提升中医药服务水平。完成第四个中医药三年行动计划总结评估,开展第五个三年行动计划编制和项目遴选。推动龙华、岳阳医院加快创建国家医学中心,积极在河南、江西、甘肃、安徽建设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中医药)。加强国家级、市级中西医结合旗舰医院建设,推进市级中西医结合旗舰科室建设。深化中医专科建设和中医应急能力提升项目。提升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建设一批市级、区域性中医药康复中心。推进国家中医药疫情防控基地和中医药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
17 .推进资源下沉,打造中医药社区主阵地。全国基层中医药示范区创建工作启动。落实社区中医病种目录,继续提高一批社区中医特色病种的门诊能力。持续推进名中医工作室基层工作站建设,引导名中医专家优质中医药资源下沉全市。继续举办中医医联体基层骨干培训班,推动基层中医骨干人才双聘。加强上海基层中医实践推广培训基地建设,全面开展基层非中医人员中医知识技能培训。充分发挥中医药示范点优质中医药服务名片作用,在全社会营造全民信中医药、全民用中医药、全民爱中医药的氛围。
18.坚持攻坚,深化中医药综合改革。全面推进本市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和中央财政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试点项目建设。推进“4+X”中医医联体建设抓好“一区一品牌”重点基地建设。持续推进中医专病联盟建设和运行。协调推动市级中医医疗机构新一批中药制剂在医联体内调剂使用。在分析中医医院运营内涵指标的基础上,完善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促进中医医院高质量发展。启动第二批中医优势病种按治愈价值付费试点,持续扩大改革成效。研究建立符合中医医院特点、鼓励和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的DRG和DIP医保支付方式。
19.加快传承创新,推动中医药内涵发展。加强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建设,打造高水平中医药科研平台。修订《上海市学徒教育管理办法》。扩大“海派名医学术经验传承创新提升工程”建设范围,探索名中医学术经验转化的有效路径。加强国家高水平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启动新一批市级中医药临床重点学科建设。搭建海派中医流派传承和中医药工匠培育平台,加快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
六、围绕人民城市建设和增进民生福祉,聚焦“一老一小”等重点人群,优化覆盖全生命周期的健康服务。
20.优化健康服务,提高老年人主动健康能力。加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健康老龄化行动,推进老年人心理关爱、口腔健康、营养改善、认知障碍防治等专项行动。持续开展老年人跌倒预防干预,加大力度推进老年人肺炎疫苗接种。以健康体检为主、信息整合为辅的方式开展老年人健康评估和管理,并鼓励各区拓展和增加体检项目。研究制定进一步推动本市养老机构医养结合发展的措施。推广全国典型示范经验,深化医养结合发展。平稳有序移交市老龄办职能。
21.加强关口前移,优化妇幼健康服务。不断完善妇幼安全救治体系,加强出生缺陷防治,推动实施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工作。鼓励适龄女性接种HPV疫苗。进一步依法依规加强妇幼保健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专项技术的审批和监管,严厉打击代孕等违法行为。深化“互联网加妇幼健康”服务模式,持续优化生育“一件事”。出台社区儿童早期发展基地建设标准,持续开展基层儿童早期发展试点,完善本市0-6岁儿童孤独症筛查、诊断和干预康复服务体系。推进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加强上海市妇幼保健中心功能平台建设,创建儿童友好型医院。
22.聚焦重点人群,提高心理健康和心理健康服务的针对性。优化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综合风险评估和分类服务管理模式,促进社会精神卫生服务提质增效。提升市心理热线962525服务能力,规范心理健康服务行业管理。完善“医教结合”工作机制,着力提升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水平。
23.坚持惠民便民,推进民心工程、为民实事工程。深入推进改善医疗服务实施新一轮便民就医工程。2024年实施为民实事工程,建设30个社区护理中心、15个社区示范康复中心、50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开展中医药特色巡诊服务。
七、围绕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行业治理水平,持续营造风清气正、规范有序、充满活力的健康产业生态。
24.坚持整顿与建设并重,推进医疗卫生行风建设。全力抓好医疗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加强对医疗主体和医疗机构的监督指导,强化长效机制建设,实现医疗领域腐败问题系统化、规范化、常态化治理。构建道德建设监督指标体系,加强道德建设的社会监督。健全全市卫生健康系统舆情监测处置机制。加强医疗卫生行业正面典型宣传,传播医疗卫生正能量。
25.坚守底线思维加强行业综合监管和安全生产。深入实施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持续加强综合监管体系建设。全面推进行业监管数字化转型,拓展开展“智慧健康监管”项目,推进医疗服务数字化监管,提升医院质量信息监测评价能力。推进医疗卫生单位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持续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安全风险防控、安全宣传教育等工作,持续开展所属单位安全生产第三方检查评估。
26.聚焦治理效能,推进规划法治化。启动实施《上海市卫生设施专项规划(2024-2035年)》,组织开展“十五”发展规划前期研究和2024年卫生政策课题研究。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开展卫生健康宣传,不断探索医疗机构法治建设。推进地方卫生法规和市政府规章改革,开展《上海市职业病防治条例》《上海市遗体捐献条例》修订工作,做好地方卫生标准制修订和前期制定工作。持续深化卫生健康领域政务服务改革,严格落实清单管理制度,优化规范审批服务,进一步简政放权。聚焦高频问题,打造“智能易处理”。推进“一件事”“一业一证”提质增效。
27.聚焦解决问题,完善信访工作机制。贯彻落实《信访条例》,以预防、受理、办理、监督问责、维护秩序为重点,推进信访工作全程法治化。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机制,提高初信办理效率和一次性办结率,切实抓好重复信访专项治理。加快12320卫生热线智能化升级,加强工单数据分析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