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了第四届“努力推动江苏继续走在高质量发展的前列”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加强基层治理和民生保障。省发改委、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健康委、镇江市、台州市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了我省以人为本的发展思想,不断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省卫生委副主任张金宏出席了新闻发布会,回答了记者关于提高我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方便人们在家就医的问题。
2014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镇江世业镇卫生中心时,作出了重要指示,“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社会,促进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降,医疗卫生资源下沉”。多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基层卫生工作。省卫生体系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在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方便人民就医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构建“15分钟健康服务圈”。合理规划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设置和布局,使群众在附近获得公平、系统、连续的医疗卫生服务。目前,全省有乡镇卫生中心945家,村卫生室14750家,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81家,社区卫生服务站2073家,基本实现城乡居民在15分钟内达到最近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目标,人们可以在家里得到方便的医疗卫生服务。
不断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水平。长期以来,省卫生委员会继续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房屋设备、部门床位设置、服务流程、信息便利服务、医疗环境设施的升级。全省已建成省级社区医院343家,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200家,甲级村卫生室529家。同时,坚持中西医并重,协调发展,建成基层中医药博物馆1519个,实现了中医药博物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全面覆盖。已建成的省级社区医院,平均医院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床位超过90张。扬州率先建设了宝应县射阳湖、仪征等18个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医疗服务能力基本达到二级医院标准水平。
继续提高基层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能力。以群众常见病诊疗需求为重点,建立基层特色科室省孵化中心,采取三级医院科室对基层卫生机构科室“科对科”的帮助,提高基层诊疗能力的准确技术。截至2022年底,全省已建成1100个基层特色科室,乡镇卫生中心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建成53%以上的特色科室。其中,省级特色科室375个,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专业领域30多个。根据国家评估,我省80%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到国家基本标准以上,588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到国家推荐标准。南京市栖霞区迈皋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内分泌特色科糖尿病糖尿病患者的防治和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常州市金坛区直溪镇卫生中心已建成疼痛特色科室,解决了许多未知的疼痛问题;苏州市吴中区越溪卫生中心已建成儿科特色科室。南京市江宁区禄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机构还建立了血液透析中心,为当地血液透析患者就近透析提供了极大便利。
促进大型医院优质资源的下沉。全面建立了大型医院基层机构的技术援助机制,促进了大型医院专家、技术、服务和管理的下沉。依托大型医院,建立远程咨询、心电图检查、影像学检查、检查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远程医疗该中心通过这些远程医疗中心建立了远程医疗合作网络,覆盖全省所有乡镇卫生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延伸到村诊所和村卫生服务站,使人们能够在家里获得大型医院专家的诊断和治疗服务。例如,东台在市人民医院建立了“十大信息中心”,有效提高了乡镇卫生中心同质化的诊疗水平,包括远程咨询、区域检查、图像云诊断、集中审计、智能急救等。
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全面实施卫生人才强基础工程,采取培训、培训、选拔、下沉、共享等“七批”组合措施,努力扩大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在过去的五年里,公开招聘了3.42万名急需的基层医学人才;招聘9182名农村免费订单培训医学生;选拔省优秀基层卫生骨干人才8500人;在三级医院建设117个基层卫生人员培训基地;年度基层培训全科医生、3万多名护理人员和农村医生;近60%的农村医生取得了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证书。
开展“千医巡诊万村行”惠民实事活动。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在全省农村组织开展“千医万村旅游”,进一步发挥“15分钟健康服务圈”的作用。全省成立了7000多个巡视服务团队,每月至少为村民提供两次常见病诊疗、健康教育、重点人群健康指导等服务,巡视服务覆盖所有行政村。
截至2022年底,全省居民在2周内首选基层医疗机构的比例达到74.9%,县内就诊率达到93.94%。从二级以上医院转基层的患者逐渐增加,去年增长近10%,基层转基层的比例逐渐下降,2022年下降11.2%,基本形成了“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急慢分治”的分级诊疗格局。特别是2022年底,新冠肺炎疫情迎峰转段顺利实现,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此过程中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总体而言,我省基层医疗卫生体系相对完善,基层特色部门、社区医院、农村区域医疗卫生中心、基层中医药博物馆建设等措施在全国率先开展和推广。今年5月,江苏省发布了《基层卫生条例》,这也是中国省级第一个发布的基层卫生立法,为促进基层医疗卫生体系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下一步,省卫生委员会将结合《江苏省基层卫生条例》的宣传实施,进一步加快建设优质高效一体化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努力确保城乡居民在附近获得公平、系统、连续的医疗卫生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