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卫生健康委、发改委、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文化和旅游局、医保局、药监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和《中共湖北省委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湖北省“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落实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十部门《关于印发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行动计划的通知》,进一步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省卫生健康委、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医保局、省药监局联合制定了《湖北省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三年行动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湖北省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行动计划考核评价指标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北省教育厅 湖北省财政厅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 年 4 月 20 日
(政务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附件:湖北省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三年行动计划.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