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医药强省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陕西省中医药强省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1月17日
《陕西省中医药强省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全面提升我省中医药综合实力和竞争力,加快建设中医药强省,结合《陕西省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一般要求
(1)指导思想。坚持以习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历次来陕考察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中医药强省建设的工作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着力解决制约我省中医药和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瓶颈问题,推进中医药现代化产业化。
(2)主要目标到2026年,中医药工作进入全国先进行列,中医药强省建设取得重大成效,覆盖全民全生命周期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基本建立,中医药医疗服务、应急救援和重大疾病防治能力水平进一步提升,中医药人才队伍进一步壮大, 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能力将进一步增强,中医药文化传承将进一步加强,中医药产业将实现高质量发展。 培育一批在全国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名院、名科、名医、名企、名药,中医药全产业链总产值力争达到1000亿元。
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
1.不断完善中医药医疗服务体系。所有市县区均设立了公立中医医疗机构,100%提供医疗服务的公立综合医院和妇幼保健院独立设置了中医科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示范中医诊所比例达到25%以上。在具备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建设中医馆(厅)。支持中医诊所发展,培育品牌和集团中医诊所。(省中医药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各市、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责任单位包括市、县、区政府,不再列出)
2.建立健全中医药急救体系。有条件的县级中医医院设立感染性疾病科,100%市级中医医院设立感染性疾病病房,并建设10个以上省级重大疾病中医药防治中心。大力推进国家中医药防疫基地和国家中医药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保障中医药早期、全程、深度介入。(省中医药局、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疾控局、省财政厅等负责。负责职责分工)
3.建设有中国特色的医疗机构。突出中医药特色优势,加强省级中医药研究中心和区域优势疾病研究中心内涵建设,支持各级中医专科医院发展。建设3个省级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完成榆林、铜川、商洛、汉中4市中医特色国家重点医院建设任务,在区域内形成特色明显的中医医院。(省中医药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等负责。负责职责分工)
(2)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行动。
4.全面提升中医药服务水平。90%的市级中医医院达到三级甲等,85%的县级中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新增了一批由三级医院管理的县级中医医院。90%的市级医院和70%的县级中医医院建立了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10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80%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基本中医药服务。(省中医药局、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等负责。负责职责分工)
5.打造中医药医疗服务领军企业。加强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和国家中医药临床研究基地能力建设,打造全国有影响力的名中医医院、名中医科室和“陕西品牌”。支持省级中医医院建设紧密型医联体,培育国家区域中医医疗中心,积极争创国家中医医疗中心。(省中医药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等负责。负责职责分工)
6.加强中西医临床合作。完成省人民医院、Xi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陕西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建设任务。建设10个省级中西医结合示范基地,创建15个以上国家级中西医结合“旗舰”科室,争取3个以上国家级、10个以上省级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结合临床协作试点项目,产出一批可推广的诊疗方案和科研成果。(省中医药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等负责。负责职责分工)
7.打造中医专病(专科)集群。聚焦心脑血管疾病、肿瘤、肾病等重大疾病、老年病等专病(专科)防治能力和中医临床研究与循证能力建设,孵化培育一批达到“国家队”水平的中医临床专科,打造50个以上国家级、省级中医优势专科和重点学科。建设50个以上具有中医药特色的省级(区域)康复示范中心(基地)。100%县级公立中医医院设有康复科(康复中心)。(省中医药局、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残联等负责。负责职责分工)
(三)巩固中医药人才队伍行动。
8.发挥高校教育的引领作用。加强陕西中医药大学一流学科建设和高层次中医药复合型人才培养,建设西部中医药重点大学。在中医院校和医疗机构建立“双导师”人才培养体系,将师徒教育贯穿临床实践教学全过程。加强中医临床教学基地、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中医继续教育基地和远程网络教育平台建设。鼓励职业技术学校开设中医药技能班,培养中医康复、中药制药等技能型、实用型人才。(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中医药局、省财政厅等负责。负责职责分工)
9.加强领军人才培养。建立中医药领军人才储备,着力培养一批领军人才。力争新增5名以上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和黄绮(青年黄绮)学者,新增30名省级名中医。加强中医药、医疗、科研青年骨干人才和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传承人的培养,在省外科研攻关方面给予重点支持,营造领军人才成长环境。(省中医药局、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技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负责。根据职责分工负责)
10.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加大中医专业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力度,县级以下医疗机构招收的中医院校毕业生年平均不低于20%。在二级以上县级中医医院建立1-2个全国基层名中医名家传承工作室。培养1万名基层中医药人才,鼓励有中医药专长者到基层服务。(省中医药局、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负责。根据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中医药科技赋能行动。
11.打造一流科研创新平台。依托现有各类国家级中医药科研平台,引领全省中医药科技创新。争取3个以上省部或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重点实验室、国家医药产品管理局中药市场质量监测与评价重点实验室、中药安全性监测与风险评估重点实验室。将建设10个以上省级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省级“医教研校企”传承创新平台和50个以上中医药、中西医结合省级重点实验室(研究室)。(省中医药局、省科技厅、省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负责职责分工)
12.打造一流科研创新团队。在省内加速集聚,重点培育一批跨部门、跨行业、跨系统的跨学科科研创新团队,实施科研产业双链融合发展。强化科研引领、学术辐射带动和绩效管理,建设50个以上一流团队,培养100名重点科研人才,产出一批重大科研成果和专利。(省中医药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知识产权局等)。负责职责分工)
13.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鼓励中医药机构和中药生产企业积极申请省级重点R&D计划,加大对长安医药诊疗技术、中医药防治重大传染病、中医药治疗重大疑难疾病、秦医药理和药用研究、中药种质资源研究、中药炮制标准化和现代化、中成药名药二次开发、中药新药和中药器械研发的支持力度。(省中医药局、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省市场监管局、省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负责)。负责职责分工)
(五)促进中医药产业效率提升。
14.加强中药材资源保护和利用。实施野生中药材资源保护工程,建立陕西省珍稀濒危药用动植物名录和中药材资源普查数据库。划定建立省级秦岭濒危野生药用动植物保护区和保育区,建设秦岭濒危珍稀中药材抚育基地,大力发展林下生态种植养殖。加快建设省级中药种质资源库和覆盖全省的中药资源监测系统,实现中药资源信息1个中心、10个站、100个信息点的网络化管理。(省中医药局、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省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负责职责分工)
15.发展规模化种养业。建立健全“秦药”大宗道地中药材和区域特色中药材种植、加工、采收标准体系。培育10个以上GAP种植养殖基地,认定10个以上中药材种植养殖示范县,新增5个以上10万亩中药材种植基地。建设100个种苗繁育、生态种植、科技示范基地。全省植物药种植面积稳定在500万亩,林麝、梅花鹿等药用动物养殖稳定在5万头。(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省中医药局、省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负责)。负责职责分工)
16.培育中成药制造骨干企业。以发展名企、创新名药为目标,加大医院制剂、中药新药、中药器械研发力度,开发一批优势特色名品,培育一批中药饮片加工、中成药制药创新龙头企业,力争打造10家年产值超10亿元、5家年产值超20亿元、1-2家年产值超50亿元的“旗舰”企业。争取国家级中成药优势品种5个以上,培育销售额超10亿元的中成药名品10个、销售额超20亿元的中成药名品5个、销售额超30亿元的中成药名品1-2个。支持中药生产企业注册进入欧美市场的中成药产品,拓展其他海外市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中医药局、省市场监管局、省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7 .加快中医药产业数字化建设。恢复万寿路国家中药材专业市场功能,支持陕西自贸试验区申请设立国家中药材保税仓储基地。建立全省中药材产业大数据平台和信息网络,打通中药材产业数据链,运用数字化精准管理,精准指导中药材供销,实现订单式生产销售。鼓励市场主体发展新型电子商务贸易。推进中药材质量分级管理,普及中药材从种植养殖、饮片加工、工业制造、医疗使用全程追溯体系。(省中医药局、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省市场监管局、省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负责)。负责职责分工)
(六)实施中医药文化提升行动。
18.加强中医药文化普及。以“场所建设、活动开展、产品打造、品牌建设”为重点,大力弘扬中医药文化。陕西省中医药博物馆建成投入使用,创建了10多个国家级、省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持续开展中医药文化进校园活动,并加强中医药普及。鼓励和支持中医药图书、电影、漫画等文艺作品的创作。推广“药祖齐伯”“药王孙思邈”“长安药”“秦药”等陕西中医药文化名片,提升品牌影响力。(省中医药局、省教育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文物局、省委宣传部等负责。负责职责分工)
19.扩大中医药国际服务贸易。加强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建设,争创国家级标杆基地。以现有海外中医中心为平台,推动中医药服务走出去。建立医院、企业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中医药服务国际合作联盟。落实中国-中亚峰会陕西相关成果,高质量建设中哈传统医学中心。向省援外医疗队派遣更多中医医生。(省商务厅、省中医药局、省贸促会、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委外办等负责。根据职责分工负责)
20.大力发展中医旅游康复。依托省内中医药文化旅游资源和著名景区景点,打造一批中医药健康旅游精品线路,开展中医药体验、养生保健、药膳疗法等服务。编制陕西省中医药康复产业发展规划,推动中医药与康复深度融合,建设一批康复小镇和度假区。支持有条件的县级中医医院开展多模态医养结合服务,争创省级以上医养结合服务示范机构。支持社会力量举办符合国家《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规范(试行)》的养生保健机构。(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民政厅、省中医药局、省市场监管局、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提升中医药传承创新能力。
21 .加强中医药古籍文献保护。开展全省中医药古籍文物资源普查,建立资源目录和版本库。加强中医药古籍保护修复基地建设,培养一批中医药古籍修复专业人才,遴选修复一批中医药古籍善本、善本,建设中医药古籍数字图书馆。加强对古今经典方药和民间特色诊疗技术的调查、整理和研究。推动3-4个中医药项目列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1-2个中医药项目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省中医药局、省科技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文物局等负责。根据职责分工负责)
22 .推进中医学术流派直播传播。加强对“长安医学”的挖掘、整理、宣传和推广,打造中国中医药知名学术流派品牌。加强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建设,新增10个以上省级、争取1-2个国家级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促进学术思想传承和传统技艺创新应用,鼓励传承人收徒授业。创建陕西省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基地,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省中医药局、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知识产权局等负责。负责职责分工)
23.发挥传承创新示范引领作用。完成铜川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示范试点项目建设,争取具备条件的市县进入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落实国家和省级科技创新激励措施,依托秦创园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推动中医药创新发展。建立“科学家+企业+医院”联合攻关机制,推动医院制剂向新药研发转化。鼓励中医药高校和科研机构结合区域经济特点研究中医药产业发展战略,促进地方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省中医药局、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知识产权局等负责)。负责职责分工)
三是组织保障
(一)加强统筹协调。发挥省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及时研究解决推进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统筹兼顾。各市、县、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分解任务、明确责任,推动各项行动落地落实。(省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强化投资保障。各级政府要按照财政事权承担投入责任,对列入中医药强省行动计划的项目给予重点支持,对国家重大项目和中医药重点项目按标准给予足额配套资金,加大对中医药传承创新的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中医药产业项目,可纳入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给予重点支持。(省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注重考核。省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每年对各成员单位和市县区落实中医药强省行动计划情况进行督导评估,并定期通报。(省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