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4年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疾控中心、沈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高校、中福会、各委(局)直属单位、市级公共卫生专业机构、市级医疗机构:
现将《2024年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局
2024年3月6日
2024年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点
2024年,市疾控局将全面贯彻市第二十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部署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疾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全面推进疾控工作高质量发展和疾控体系改革。全面提升全市疾控体系能力,统筹做好新冠肺炎感染和其他传染病防控工作,为保护人民健康、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维护经济社会稳定提供有力支撑。
一是全面推进疾控体系建设
(1)加快疾控体系改革。按照国家和本市机构改革总体安排和有关要求,尽快落实区疾控中心实质性运行,稳步推进市、区疾控中心改革重组,推动各项改革任务取得实效。
(二)全面实施第六轮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聚焦公共卫生应急能力、服务能力、协调能力和保障能力,全面推进13个重点项目建设。每月组织项目督导,加强项目全程规范管理,严格落实项目主体责任,强化绩效目标动态跟踪督导。年内组织开展项目中期评估,确保项目建设有效、实施成果转化。
(三)持续推进疾控机构现代化建设。激活市疾控中心新址,指导国家区域公共卫生中心建设。强化市疾控中心核心职能,重点加强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实验室检验检测、应用技术研究、公共卫生信息统筹管理、大数据分析利用、对外合作交流等能力。
第二,巩固和加强传染病防控
(四)进一步提升重点传染病防控能力。全面落实新冠肺炎“B and B管理”措施。根据传染病季节性流行特点,做好霍乱、感染性腹泻等肠道传染病,流感、麻疹等呼吸道传染病,登革热、疟疾等虫媒传染病以及新发、突发传染病的防控工作。巩固完善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加强部门间信息沟通、联合研判、协同处置,共同督促指导幼儿园、中小学校、养老机构落实防控措施。做好第七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CIIE)等重大活动疫情防控工作。
(5)加快创新医防协同和医防融合机制。制定《上海市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责任清单》,开展宣传培训和监督检查,探索开展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评价,指导医疗机构落实传染病防控责任。认真总结浦东新区、长宁区、嘉定区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经验,在全市医疗机构推广实施。根据国家要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年内将设立公共卫生或预防保健部门,配备专(兼)职人员。持续推进传染病临床诊疗中心(IDC)体系建设,年内完成至少20个IDC的建设和认证,进一步提升了全市“急危重症结合、高效协同”的临床救治能力。强化公共卫生网络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作用,依托社区慢性病健康管理支持中心,以老年人和慢性病患者为重点,开展结核病、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等慢性传染病健康教育,积极探索多病种联合筛查和重点对象规范管理。
(六)持续推进结核病、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控工作。实施国家结核病、艾滋病、病毒性肝炎防治规划和消除麻风病危害可持续发展规划,制定本市实施方案,巩固和提升防治成果。全面启动本市“无结核病社区”建设实施工作,加强重点人群筛查发现,规范实施结核病治疗管理,强化落实学校结核病防控措施和要求。加快实施第五轮国家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创建行动,围绕“2+X”等重点领域,积极探索本市艾滋病防治新模式。推动落实《上海市消除丙肝公共卫生危害行动方案》,进一步规范丙肝定点医疗机构病例发现、转诊、治疗和健康管理等服务。
第三,提高监测、预警和应急能力
(七)努力提高传染病监测预警能力。加强“全省统筹传染病监测预警和应急指挥信息平台”的统筹设计和推进,按照国家和市任务清单,加快6个新系统的开发建设和4个现有系统的优化升级,重点抓好“上海市传染病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和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软件部署应用。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多通道监测网络,加快建立智能预警和多点触发机制,重点提高医疗机构疫情报告质量、哨点医院综合监测质量和实验室病原体监测质量,制定和完善相应的监测计划和技术规范,着力提升重大新发传染病早期发现能力。规范疫情风险评估,加强跨部门、跨区域会商和多源数据分析,强化评估结果应用。组织实施监测预警人才培训项目,建设示范培训基地。
(八)持续提升传染病应急处置水平。开展传染病应急预案的梳理、评估和修订工作,提高预案的指导性和实用性。继续抓好国家和市级传染病防控应急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基层传染病应急队伍标准化建设,加强应急队伍分类管理。加快城市应急运行中心和配套信息化建设,加强针对性应急培训和实战应急演练,着力提升疫情预处置能力和统筹调度效率。
四、做好卫生防疫规划。
(九)持续提高免疫规划质量。组织修订《上海市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等工作文件,优化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积极推进预防接种电子凭证建设,推进智慧预防接种门诊建设,提升预防接种服务质效,常态化加强流感病毒、人乳头瘤病毒等疫苗便捷接种服务。组织对相关人群实施第二剂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接种,继续实施消除麻疹综合防控措施。继续在新冠肺炎推广疫苗接种。规范疫苗临床试验管理,提高疫苗产业技术支撑能力。
(十)做好重点寄生虫病和地方病的防治工作。继续巩固本市消除血吸虫病成果。落实疟疾等重点寄生虫病综合防控措施,加强监测预警,完善联防联控机制。继续做好碘盐和碘营养监测,以孕妇等重点人群为重点,加强碘缺乏危害和防治的健康宣传和指导,促进消除碘缺乏病。
(十一)进一步促进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和伤害预防。聚焦饮用水卫生、气体污染、新污染物等环境健康问题,完善监测网络,组织实施环境健康风险评估适宜技术应用试点工作。持续推进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治工作。协调预防超重肥胖和脊柱弯曲异常等学生常见病。加强与教育部门沟通协调,组织实施“健康副校(园)长”制度试点。不断提升伤害监测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强重点人群伤害预防宣传教育,提升社区、学校伤害预防干预能力。
五、有序开展公共卫生监督。
(十二)做好优化本市营商环境工作。聚焦健康相关产品、公共场所等公共卫生许可事项,持续深化相关项目审批流程改革,进一步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巩固线上线下帮扶措施,强化预审服务,为市场主体提供规范、便捷、高效的许可服务,实现“一件事高效办”,推动许可营商环境迭代升级。
(十三)加强公共卫生监督管理。组织完成公共卫生监督双随机检查任务。做好重大活动公共卫生监督保障,组织应急培训和演练。推进公共饮用水点位水质监管示范点创建。加强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修订集中式供水单位许可管理等规范性文件。制定上海市预防接种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专题活动。
(十四)探索推进公共卫生监管“智慧治理”。推广“非接触式执法”模式,优化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集中空通风系统等智慧监管项目,将在线监管监测技术应用于游泳池水质卫生、餐饮具集中清洗消毒、住宿场所清洁消毒等监管,推进公共卫生监管重点领域相关数据公开服务。组织开展医疗机构重点环节消毒追溯管理,加强社会化医疗消毒供应中心和消毒服务机构智慧监管场景建设。
六、夯实疾病预防控制的科研基础
(十五)强化系统科研能力。持续推进本市大规模自然人群队列建设,编制相关标准规范,助力健康上海建设和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提升健康科技创新能力。研究制定《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局科研项目实施细则(暂行)》,推动相关科技创新政策落实,组织开展疾病预防控制政策科研项目和公共卫生科研项目申报遴选工作。探索建设疾病预防控制科技管理平台和科技创新支撑平台,加强与医疗机构、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合作,推动“产学研管”协同发展。
(十六)推进学科人才队伍建设。依托本市东方英才计划和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加快建设适应超大城市疾控发展需要的人才队伍,支持实施国家公共卫生专业人才培养计划。探索优化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机制。
七、深化合作交流和对口支援。
(十七)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与三省共同签署《长江三角洲地区疾控体系一体化建设合作备忘录(2024-2027年)》,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重大传染病协同防控、免疫规划信息互认、公共卫生监管一体化、科研创新平台建设、数据共享和政策协同等方面加强区域合作。
(十八)继续开展对口支援工作。继续组织对口技术支援工作并赴凉山州开展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治第二阶段攻关。做好对安徽六安、福建三明等西藏、新疆、云南、青海等革命老区的帮扶工作。
(十九)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落实本市“一带一路”项目部署,推进疾控领域交流合作,扩大与新加坡、新西兰、澳大利亚昆士兰州等国家和姐妹城市的交流合作。加强沪港澳三地在疾控领域的交流合作。
八、加强党建和文化建设领导。
(二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深化“四责协同”机制,把严格要求贯穿全过程,抓好医疗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加强干部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坚决筑牢理想信念根基。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持续加强疾控系统党的领导和组织建设。持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深入推进大调研常态化制度化,切实把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疾控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力量。
(二十一)开展疾控文化和健康科普建设。多角度、全方位开展疾控文化建设,积极培育、提炼和弘扬疾控文化精神,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安全意识,增强疾控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健全全市卫生健康系统舆情监测处置机制。充分利用各类“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重要节点开展健康科普活动,努力提高疾控系统的传播力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