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公布第三批内蒙古自治区著名中医(蒙古医生)的通知
根据自治区卫生委员会、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选择第三批内蒙古自治区著名中医(蒙古医生)的通知》(中国(蒙古医生)〔2023〕258号)经单位推荐、专家组评审、评选领导小组审核,拟授予马秀兰、王玉花等100人第三批自治区著名中医(蒙古医生)称号,现予以公示。宣传期自本文件正式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公示期间,如对拟授予对象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第三批自治区中医(蒙古医学)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情况。反映情况应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签署其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第三批自治区名称中医(蒙医)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471-694684
电子邮箱:mzyyccc_wjw@nmww.gov.cn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委员会(蒙)医药传承发展办公室,呼和浩特市新华街63号院8号楼
附件:1。自治区第三批中医(蒙医)候选人名单(市级以上单位)
2.自治区第三批中医(蒙医)候选人名单(旗县级及以下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著名中医(蒙医)评审领导小组
2023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