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操作手册(2023年版)》印发

   2023-07-14 540
核心提示:关于印发《四川省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操作手册(2023年版)》的通知川卫医政函〔2023〕200号各市(州)卫生健康委、科学城卫生健康委,委直属医疗机构,省医疗卫生服务指导中心,省卫生健康信息中心:为指导各地规范开展二级综合医院评审工作,我委组织制定了《四川省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操作手册(2023年版)》。现印发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一、各市(州)卫生健康委要全面梳理辖区内二级医院,建

关于印发《四川省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手册(2023年版)》的通知

川卫医政函〔2023〕200号

市(州)卫生委员会、科学城卫生委员会、直属医疗机构、省级医疗卫生服务指导中心、省级卫生信息中心:

为指导地方政府规范二级综合医院评价工作,我委组织制定了《四川省二级综合医院评价操作手册》(2023年版)。现发布您,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共同实施。

1、各市(州)卫生委员会应全面梳理辖区内二级医院,建立辖区内二级医院等级评审清单,逐一核实医院设置和最后一次评审时间,制定评审计划,并按四年一周期标准化实施。对于执业三年以上的二级民营医院,应有序纳入评审计划,并在评审周期内完成评审,帮助指导民营医院的可持续健康和标准化发展。

2、各地要按照需求导向、区域统筹规划、科学布局、协同创新、中西医并重五个原则和规范设立医疗机构,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基本标准,认真设立医院准入海关,坚决不批准不符合设定标准的医院准入海关。在医院评估中发现不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的,应当坚决否决一票、降级等。

三、要加强对医院评估工作的层次监督,各市(州)卫生委员会应在每年2月底前向我委指定的邮箱报告上一年度评估工作。我委将组织专家对各地新二甲医院进行复核抽查,比例不低于30%。对省级抽查不合格的医院,我委将向全省通报,并指示市(州)卫生委员会取消其等级,按“未定等”管理。对不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的,应当向市(州)人民政府报告,提出追究责任的程序,依法撤销行政许可。

省卫生健康委医疗管理处联系人:宋磊、李科

联系电话:028-86136360 指定邮箱:scsxgfy@163.com

省医疗卫生服务指导中心联系人:杨林、江源

联系电话:028-86135141

四川省卫生委员会

2023年7月10日

附件:四川省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操作手册(2023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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