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
沧州市新华区人民医院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新华区发展和改革局:
你单位《关于批复沧州市新华区人民医院建设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沧新发改字〔2023〕2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沧州市新华区人民医院建设项目开展前期工作。该项目建设单位为沧州市新华区卫生健康局。
二、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规划编制床位436张,总建筑面积约11558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69782㎡, 包括医疗综合楼、住院楼、感染楼、后勤保障楼、附属配套用房、地下车库出入口等;地下建筑面积约45800㎡, 主要为设备用房、地下车库。并建设水暖电等配套工程,购置医疗设备。
三、项目总投资:总投资约106710万元。资金来源:新华区财政。
请进一步完善前期手续,委托有相应资信的咨询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该文件有效期为2年,到期项目不具备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条件,自动失效。
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