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临终关怀科设置审批现场审查细则》印发

   2024-02-07 650
核心提示:各市(州)卫生健康委:为进一步统一审查标准,规范审批行为,我委组织有关专家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安宁疗护中心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卫医发〔2017〕7号)《安宁疗护实践指南(试行)》(国卫医发〔2017〕5号)等,制定了《四川省临终关怀科设置审批现场审查细则》,现印发你们,请严格执行。细则执行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反馈省卫生健康委行政审批处。(联系人:张蕾;联系电话:028-8

市(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进一步统一审查标准,规范审批行为,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安宁疗护中心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卫易发〔2017〕7号)和《安宁疗护执业指南(试行)》(国卫易发〔2017〕5号),我委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四川省安宁疗护科室现场审查细则》。

本细则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审批办公室反馈。(联系人:张磊;电话:028-86925131)

附件:四川省安宁疗护部门设立审批现场审查细则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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