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切关注年轻化、隐蔽化等新趋势
严格防止期权腐败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柴雅欣 李云舒报道 第二十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强调,要坚决调查和处罚新的腐败和隐性腐败。近年来,一些公职人员的腐败行为变得隐藏而复杂,试图通过“期权腐败”来避免被调查和处罚的风险。
“期权腐败”腐败是隐蔽的,交易时间长,难以调查和处理,给反腐败带来挑战。“期权腐败”的表现形式和新趋势是什么?如何促进系统治理和标本兼治?记者进行了采访。
为了逃避调查和处罚,一些腐败分子通过延长腐败交易的时间和空间来寻租权力
江苏省淮安市公安局淮阴分局西坝派出所前主任周在忏悔书中写道:“我以为收受职权管辖区以外的贿赂,以贷款的名义搪塞,就会蒙混过关。现在我觉得这真是个大错误。”。
2017年3月,西坝派出所所长周利用辖区内某三甲医院需要当地派出所的支持和帮助,向医院保安处原负责人沈“打招呼”,帮助淮安某公司非法中标医院停车场运营承包管理项目。中标后,公司总经理汪某向周某承诺给予其20%的干股利润“分红”,周某没有实际出资、管理、技术和劳务投资,周某表示同意。
2018年8月,周调任丁吉派出所所长后,认为医院不在现有职权管辖范围内,“风险”已解除,以偿还信用卡贷款为由,主动联系王要求“股息”。王履行了承诺,一次性给了周两年的“股息”共计30万元。
淮安市金湖县纪委监察委员会案件审理室相关负责同志告诉记者:“无论是‘期权腐败’、‘影子公司’还是‘贷款贿赂’,无论手段是隐蔽的,方法是翻新的,都无法掩盖权钱交易的本质。”。
2020年9月,周某因徇私枉法、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并被罚款20万元。法院最终确定的30万元贿赂金额为“期权贿赂”。
金湖县纪委监察委员会第三审查调查室相关负责同志表示:“期权腐败经常发生在退休、辞职、辞职后与原有权力脱钩。在调查中,要密切关注大额资金变动、频繁联系人、投资股份等异常情况,准确发现利益转移的灰色链条。”。
为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金湖县纪委监察委员会分析了案件中暴露出的制度漏洞和监管不足,监督促进组织、审计、公安、市场监督等部门完善离职审计、定期轮换、内部控制、联合处罚等制度。
“期权腐败”呈现出年轻、隐蔽的新趋势
警告片《忠诚与背叛-2022年湖南反腐警告录》披露了湖南省株洲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原书记、天元区委原书记谢高进的相关案件。谢高进的腐败主要是期权交易。
“期权腐败”案件的主要特点是牟利与收受利益之间存在时差。表面上看,党员和公职人员在工作时没有收受利益,但离职、离职或退休后,利益转移通过投资、干股、工作报酬等方式完成。
江苏省常熟市纪检监察委员会相关负责同志介绍,“期权腐败”案件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退休回报,部分公职人员试图通过延期支付逃避监督和法律制裁,退休后接受货物,延长货币交易时间跨度,避免调查风险;二是转移现金,即利用岗位为相关人员谋取利益,转移到其他岗位,与相关人员无管理服务关系时,应当履行约定的利益;第三,离职的利益,即在位时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辞去公职,在相关人员公司工作,或者在工作期间多照顾企业,不要求暂时的回报,离职后以合伙的名义获得利益。”
与往年相比,近年来的‘期权腐败’呈现出年轻化、隐蔽化的新趋势。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纪检监察委员会第五纪检监察办公室副主任叶云海说:“第一,腐败分子不限于退休人员,还包括在职公职人员甚至年轻干部;第二,“期权腐败”往往与新腐败和隐性腐败交织在一起。腐败分子离职后不直接接受现金,而是通过劳动报酬、企业股份、投资贷款收入、资助子女学习等方式接受贿赂;第三,手段是隐藏的,试图人为切断权力和金钱交易的相关性,伪装成公共权利,正常工作,或者只帮助不收钱,然后以看似符合民事和商业法律的形式兑现利益。”
由于期权的特点,“期权腐败”具有很强的隐蔽性。由于时差,表面上很难直接将其行为与职务犯罪联系起来,增加了查处案件的难度。
叶云海告诉记者,与传统腐败案件相比,“期权腐败”调查更加困难,首先表现在证据收集周期长、盈利行为和收集行为间隔往往长达数年,不仅要全面获取腐败分子离开后收到财产的详细证据,还要注意收集贿赂利益的证据;其次,证明标准高,多年前可能会产生一些证据,但证明标准也必须严格遵守现行刑事诉讼法,可能导致部分证据无法采用,挑战案件调查和证据链建设。
浙江省义乌市纪委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同志针对“期权腐败”隐蔽性强、潜伏期长、相关行贿人通常与受贿人形成利益共同体、难以突破的特点,告诉记者,一方面,我们可以从权力运作的源头入手,梳理相关决策事项是否民主、公开、公正,是否违反常识,然后调查盈利企业与相关人员的关系,即使没有发现收受的好处,也不容易结束相关线索,而是继续暂存待查,直到离职。另外一方面,可以从贿赂方面进行调查,从企业经营合规性、机会公平性等方面发现异常,深挖倒查。
限制退休公职人员就业的重要目的是防止期权腐败
公职人员离职或者退休后,其原职权在一定范围、一定时期内也会产生影响或者发挥作用。少数公职人员利用权力“余温”进入政府和商业的“旋转门”,或者非法经营企业,或者非法在企业和中介机构兼职,甚至作为违反纪律、法律、犯罪行为的隐蔽外衣。
一些企业支付高薪聘请退休公职人员,关注他们的网络资源和其他影响力;公职人员非法兼职,往往存在利益交换和利益转移问题。例如,杭州市上城区前望江智能产业园发展中心主任舒延海在任期间与非法商人勾结,收受200多万元贿赂。他还与服务管理的企业负责人讨论,退休后去企业工作。双方同意年薪数十万元。
杭州市上城区纪委第三纪检监察室副主任彭伟表示,“期权腐败”的根源在于政治和商业之间的不正当沟通。依托这种秘密的政治和商业关系,企业取得了优势地位,导致市场经营主体竞争不平等,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
退休不是离开管理。党内规章、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严格规范各类公职人员离职后的就业行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六条规定,党员领导干部退休或者退休后,“违反有关规定接受原职务管辖范围内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职务管辖业务有关的营利活动”,“违反有关规定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等职务”受到从警告到留党检查的处罚。
限制退休公职人员就业的重要目的是防止期权腐败。“国有企业、检察院、法院等单位的退休公职人员,还应当遵守《国有企业领导廉洁执业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等有关退休执业规范。福建省厦门市纪检监察委员会案件审理办公室副主任陈建玲告诉记者,在实践中,决定退休公职人员到企业或中介机构工作是否涉及犯罪,可以从是否获得异常报酬、是否有利润事项、是否有事先约定、是否涉嫌其他职务犯罪等方面。
坚持“全周期管理”的理念,加强对退休公职人员的监督管理
江苏省句容市纪委监察委员会第二审查调查办公室主任王白云认为,要坚持“全周期管理”的理念,加强对退休公职人员的监督管理,密切关注利用岗位“余热”谋取私利的情况。
加强源头防范,严格把关。“我们会同区有关部门明确公职人员辞职的管理流程,首先要对所有申请辞职的干部进行廉政鉴定。发现违纪违法线索或者有关举报的,应当提出暂停批准辞职的书面意见。“据杭州市上城区纪检监察委员会案件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薛杨东介绍,该区还将公职人员离职后的就业方向纳入辞职审批的参考范围,防止违反禁止和限制性就业的规定。
审计监督是严格防范和严格调查“期权腐败”的有力起点,深化纪律检查监督与审计监督的协调,加强离职审计。自去年以来,常熟市纪律检查监督委员会推动市审计局围绕领导干部经济决策、政策执行、经济管理监督和遵守清洁政府规定的“清洁”,对许多地方党、政府和部门的“领导”进行审计,防止“疾病”离职或退休。
湖北省宜昌市纪检监察机关加强了对重要领域和关键岗位退休公职人员的监督管理,加强了对违纪违法行为的调查和处罚,严格防止了对“期权腐败”的严格调查。图为近日,该市纪检监察干部在国有企业项目建设现场收集了问题线索。唐强 摄
关注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和关键人员。今年,湖南省郴州市开展了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亲友牟利的领导干部专项整治,重点抓好“关键少数”领导干部,包括党的十八大以来的退休和辞职干部。
严格管理公职人员离职后,尽量减少监督盲区。浙江省玉环市纪检监察委员会正常开展退休干部非法营利活动专项整改,在重要岗位负责人、领导成员等公职人员离职后3年内,其他公职人员离职后2年内,发现问题分析、跟踪、“回头”整改,切断实现“期权腐败”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