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压反腐下,学术会议怎么开才经得起查?

   2023-08-07 560
核心提示:“有很多企业都会向我咨询,需要准备什么文件,保存什么证据,推广活动和劳务报酬就合规了。这恰恰说明他们还只想从一个点上去解决问题。法律法规系统庞杂,只要本身动机不纯,总会触碰到某条红线。”年年都有医疗反腐,但今年的打击力度空前,引发行业震动。“几个大的医药代表群都解散了。陌生拜访暂停,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能维持部分旧业务,见医生一面就不错了。尽量不去门诊拜访,交流基本限于业务讨论。”广西一位药企销售人

“很多企业会问我需要准备什么文件,保存什么证据,促销活动和劳动报酬是合规的。这只是表明他们只是想从一点上解决这个问题。法律法规体系复杂,只要动机不纯,总会触及红线。”

每年都有医疗反腐败,但今年的打击力度是前所未有的,引发了行业的震动。

“几个大型医疗代表团已经解散。对大多数人来说,停止陌生的访问是很好的,因为他们可以维持一些旧业务。尽量不要去门诊,沟通基本上仅限于商务讨论。”广西一家制药公司的销售人员告诉“医学界”。

从5月10日,国家卫生委员会等14个部门联合发布了2023年纠正医疗销售领域和医疗服务工作点,到7月28日,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北京召开了医疗腐败集中整改动员部署会议,不到三个月,监管机构多次发出了医疗反腐败的强有力信号。

各省迅速跟进。8月2日,广东、浙江、海南、湖北多省陆续发布通知,要求重点整治全省医药领域腐败。

据《经济观察报》报道,一份时间表显示,今年的整改工作在2023年7月底前处于自查自纠阶段,主动解释问题、自首的人员宽大处理;集中整改10个月;2024年6月总结整改,发布若干制度文件或修改相关法律法规。

医学合规律师、北京至瑾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岑岩对今年的高压反腐并不感到惊讶。根据“医学界”的分析,国家从未停止打击医学腐败,从最早的药品零奖金到两票制、集中采购和医疗卫生风格建设。“这是大势所趋,只是过去三年有所放缓,大家似乎都觉得‘放松’。由于是净化国家经营环境的重要举措,今年反腐再次被提升到极高的地位。”

在高压反腐下,药代工作暂停

据财新网报道,中国卫生法学会副会长郑雪倩在近日中国人口学会举行的首届“健康战略传播学术年会”上,介绍了国家卫生委员会委托的一个课题,梳理了2013-2022年涉及医疗领域的2900多项刑事判决。

其中,设备领域涉及贿赂的案例最高,约占40%;30%的药品和耗材占30%、20%。从关键环节来看,决策中出现贿赂行为的比例达到45%;其次,最多发生在使用环节,占36%;采购环节的数量也占19%。

对于受贿者,判例中发生在行政部门的比例以49%排名第一,远远超过临床部门(17%)

、医疗技术科室(11%)、物流系统(13%)。从关键人群来看,正职领导占30%,副职占11%。;中层干部数量最多,占40.57%;其他一般人占8.1%。

今年,多部门联动打击力度前所未有,让企业感受到“今天与过去不同”。据我所知,山东销售同事的工作已经暂停,不允许拜访医生。在家公司度假时,他们安排了在线课程,说他们应该‘练习内部技能’,使他们能够学习。”江苏一家制药设备企业的销售部门告诉“医学界”,“我上周末要去济南开会,但后来所有的旅行都被取消了。”

“每个地方都有不同的力量。我们的这部分工作仍然像往常一样进行,但我们也很困惑。我问领导下一个工作安排,他不知道,说要等待上一级的通知。如果你真的不能这样做,那么让我们停止工作,一起学习产品知识。”上述药品设备销售公司表示。

在谈到与企业的关系时,福建一位骨科主任医师向“医学界”承认,在过去,医生群体,特别是高级医生,确实在许多人的收入中有灰色部分。“但没有外界想象的那么夸张。这几年大家都很谨慎,无论是规范制度,比如集采后的‘不能腐’,还是通报典型案例让人‘不敢腐’。真正数额巨大、情节恶劣的医生,一般都是有一定学术和行政话语权的‘大胆’医生。毕竟,这些人的比例很小。”

李岑岩告诉“医学界”,第一轮反腐败的重点是把握典型,惩罚和教育并存。然而,随着医疗反腐败进入深水区,“我们不能认为法律不负责任。如果有人站在上面,我们的情况会稍微安全一点。现在各级纪检监察委员会已经开始分阶段落户企业和医院,查处违法行为并没有停止,总有一条线索会涉及到当事人。而且现在各部门都采用了深挖扩线的案件线索机制,被查处的风险无处不在。”

重建制药企业与医生的合作

除了打击药品设备代金销售等传统腐败手段外,这一轮医疗反腐败还延伸到以“讲座费”、“会议服务费”为代表的药品设备信息传递和学术交流推广活动。半个月前,广西一家医院发布了相关计划,要求医院医务人员主动退还过去五年收到的讲座费、培训费、讨论费等不合理报酬。

“我的理解是,只要专家的劳动报酬是市场价格,不与产品销售挂钩,不返利,就不涉及腐败。”上海一家外国制药公司的一位医疗部门人士告诉“医学界”,“但我不知道具体规模在哪里,所以我停止了讲座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八十八条规定,“禁止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或者其代理人以任何名义给予使用药品的医疗机构负责人、药品采购人员、医生等有关人员以财产或者不正当利益。“虽然在司法实践中,往往是对具体案例的具体分析,不会直接适用本条款的定性,但这也反映了监管机构对企业与医生之间的财务交流始终持谨慎态度。

“很多企业会问我需要准备什么文件,保存什么证据,促销活动和劳动报酬是合规的。”李岑岩告诉“医学界”,“这只是表明他们只想从一点上解决问题。法律法规体系复杂,只要动机不纯,总会触及红线。”

2018年,上海市青浦区市场监督局对一家医疗器械企业处以15万元的商业贿赂罚款。根据判决,在卫星会期间,企业向7位专家支付了2.4万元的讲座费。执法机关认为,当事人通过向教学专家支付教学费、帮助制作讲义、PPT等形式,影响了专家的教学内容,达到了向参与医生宣传产品、影响参与医生专业判断的目的,从而获得了竞争优势。

“讲座费用不高,发票真实,没有回扣,但这并不意味着它不违法。”李岑岩说:“在上述情况下,专家教学,但讲义实际上是由制造商完成的,但也涉及到产品的直接推广,显然违反了学术推广中专家中立、客观、真实传达医学知识的初衷,使专家成为企业的‘发言人’。”

不仅是讲座费,“医学界”还发现,2017年,上海市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认定某药企在药品销售过程中赞助一名心血管内科主任参加“欧洲心脏病学会”往返伦敦商务舱机票,共计57095张 元。执法机关还发现,在此期间,医院心血管内科从公司购买了6种药品,总价值772536.25元。

“对应专家级别是否符合国家赞助公职人员的管理规定?高商务舱是否合规?即使法律法规手续齐全,企业能否提供可靠的立项说明,包括为什么邀请专家出国?从国内医学科研到科室患者,专家参加会所能提供哪些指导和帮助?特别是企业、部门和业务往来,这些都不清楚,即使不是直接回扣,也很容易被视为商业贿赂。"李岑岩分析。

事实上,临床与医疗产业合作是医疗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是药品信息传递、患者教育还是各种医疗慈善活动。在此期间,给予医生工作以外的劳动报酬是可以理解的。然而,长期以来,一些企业以学术名义销售,变相贿赂,导致劳动报酬成为“灰色地带”。

据《经济观察报》报道,由于合规的严格性往往与业绩成反比,在大多数民营企业和合规部门的边缘感到尴尬和不受欢迎。一位民营企业合规官表示,在处理销售领域的合规事务时,他与许多地区经理进行了谈判,知道为了完成业绩,维护客户关系,他们将在某个节点上“拯救国家”。

如果企业担心不给一些好处,产品在竞争中可能会处于劣势。对于一些医生来说,即使在这一轮反腐中“问心无愧”,他们最近也开始避免参加会议。“除了受情况影响外,有些人还可能对劳动报酬和赞助的来源缺乏信心。这笔钱中途转了多少次?有没有项目串换?发票合规吗?医生不是法律专业人士,不知道钱在企业内部流通后是否合法。"李岑岩说。

医药企业与医生的信任与合作关系需要重新建立。

苏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消化内科主任医师刘强今天写道,医学会议是医生的学术交流,客观上在提高技术和继续再教育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现在许多会议已经改变了品味。

“2014年我在美国的时候,听老师蔡强教授说,他们一年的学术费用是年初医院进入账户的。之后,你想参加什么会议,自己支付注册费,自己订机票酒店。协会决定哪些专家讲课,讲什么题目,成本极低。通常包括设备制造商和药品制造商销售产品,有严格的规定,否则可能是非法的。当时我在埃默里大学,波士顿科学公司曾经介绍过最新的产品 ,中午连盒饭都不敢提供。在日本,有许多小型学术会议。我听说医生们坐火车去参加。会场提供盒饭,学习后自己回家。”

刘强认为,学术不仅要打击假冒伪劣商品,还要打击腐败。然而,如果没有合理的机制,就很难界定学术腐败,也很容易打击学术会议的积极作用。

李岑岩建议企业在项目中实现“七流一体化”,其中业务流和法律关系流涉及项目初衷,“在合规业务和法律关系下,医生应帮助制药设备企业收集产品临床数据,进行数据分析,反过来用于科研或市场医学教育。同时,它也有助于企业改进产品,扩大适应症,修改不良反应,这对社会有益。”

此外,还需要完善和保存财税科目流、合同流、资金流、发票流和证据痕迹流。“初衷是正确的,终点是正确的,中间的文件程序是合规的,只有在审查时才能站稳脚跟。”

上海律师协会竞争与反垄断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田晓峰也公开指出,鉴于制药企业赞助学术会议仍存在认定为商业贿赂的风险,特别是个人赞助医生,建议制药企业应尽可能按照《捐赠管理办法》规定的捐赠流程进行。

如因客观原因不能完全按照捐赠流程进行赞助,企业应做好各种合规工作,包括:会议应属于与诊疗技术相关的学术会议;避免无关费用、景点门票、导游服务费、杂费等异常费用;赞助费标准不得过高;避免职能部门作为赞助对象。

监管、企业和医生最终应该是双赢的

李岑岩认为,各级部门在反腐过程中要做好正确的指导,不能打击太广,认定合法事项是违法的。

“与其他产品不同,在临床和产业合作下,通过学术会议传递医疗信息的做法必然存在。国家应该打击的是腐败、非法和不合规的报酬和赞助。只有实现准确的制裁和公正,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对行业健康发展的不必要影响。”

“反腐本身与职业无关,与员工的专业素质和操作规范有关。”上海外资制药企业医学部的一位人士还告诉“医学界”,“至少我所在的外资企业的合规政策总是到位的,但在各级实施中,有些人想快速赚钱,不遵守规定。”

对于以药品代表为代表的有争议的销售人员,他推测这一职业的未来发展将趋于医学联络官(MSL),也就是说,结合产品特点,为医生提供学术、科研支持和信息更新互动,“这要求他们提高医疗质量,否则他们不能与医生平等对话,只能作为“销售”,在反腐败中被淘汰。”

上海创奇健康发展研究所创始人蔡江南在最近接受《医生日报》采访时表示,反腐败的增加将客观地导致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收入的减少。”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等其他配套措施仍需跟进,使医务人员和医疗机构能够依靠自己的劳动获得合理的收入补偿,反映自己的价值。”

他认为医疗反腐只是开始。为了弥补收入的下降,它可能会促进一部分公立医院医生流入社会办医,包括民营医院、个体办医等。

“国家一直在进行宏观调控,无论是公立医院的特殊门诊,还是多点执业,发展非公有制医疗和消费性医疗,政府指导价格与市场调整价格相结合,提高医疗服务价格是必然趋势。”李岑岩说:“但这个过程真的很困难。在医疗设备领域,即使国家一直在压水,由于整个行业链条较长,从研发到制造商再到住院都是成本,医疗保险仍将面临压力,短期内很难大幅提高医疗服务价格。”

无论是加强对药品耗材领域的监管,还是全面启动医疗保险飞行检查,反腐链节省的成本最终都将以更阳光的形式造福医生和患者。在7月24日发布的《2023年下半年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重点任务》中,除了将“诚信”等表述纳入医改重点任务外,还强调要深化公立医院人事薪酬体制改革,更好地体现医务人员的稳定收入和有效激励,更好地体现医疗服务价格的技术服务价值。

这一轮反腐败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李岑岩说:“许多制药公司不敢召开最近的会议,也不敢谈论学术问题。股价暴跌,但这些只是暂时的。经历了痛苦时期,消除了商业和制药行业的合作环境,最终加快了医疗和经济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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