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入党时宣誓忠于党是合理的,不应偏离初衷,忘记使命;
按理说,被委以重任晋升的他们,不应以权谋私,贪图享乐;
理论上,他们接受过教育警告,不应该明知故犯,以身试法;
但是错误的生活并没有那么多“合理”,一不小心就成了悔之晚的“案例”...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纪委十一届六中全会关于牢固树立联通“三不”一体化查办案件的工作理念,深入细致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让党员干部因敬畏、因制度而不敢、因意识而不愿意。2022年3月29日起,“廉洁四川”网站和微信微信官方账号推出“案例”理论栏目,有效推进案例纪律解释、案例陈述和案例警告。
敬请关注。
攀枝花第四人民医院前院长、党委书记 李玉龙
【案例】
李玉龙,男,1962年9月出生,来自四川西昌。1980年2月工作,2000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攀枝花市第四人民医院医务科科长、院长助理、副院长、院长、党委书记。2022年4月,攀枝花市纪委监察委员会审查调查。
2022年12月,李玉龙因严重违反党纪而被开除党籍和公职。2023年1月,李玉龙因受贿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罚款50万元。
【案情】
李玉龙出生在一个工人家庭。卫生学校毕业后,他进入了工作岗位。在凉山州会理镍矿职工医院工作17年后,由于临床专业能力强,工作表现突出,被调到攀枝花市第四人民医院工作。当时,他努力学习,努力工作,逐渐成为当地著名的传染病和肝病医生。通过组织的培训和自己的努力,他逐渐从一名普通医生成长为医院的“领导者”。
2021年底,59岁以上的李玉龙退居二线。他即将退休,并没有等到他预期的“安全着陆”。2022年初,攀枝花市纪委监察委员会收到李玉龙涉嫌职务犯罪的线索。经审查调查,医疗设备采购受贿逐渐浮出水面...
送“货”上门,供应商真诚求“合作”
2011年2月,李玉龙被任命为攀枝花市第四人民医院院长。随着权力的增加,越来越多的赞扬和奉承涌向他送礼物。在担任医院行政“最高领导”的第一年,他收到了许多医药公司销售人员主动“提供”的小红包。在李玉龙看来,这些“小红包”是行业的“潜规则”,金额小,问题小,但“小红包”是“大问题”的开始。
2013年,四川一家医疗器械公司的商人王得知第四人民医院需要购买全自动化学发光仪,于是拿着医疗设备的相关资料到李玉龙的办公室介绍自己的产品。王承诺,如果他的设备中标,不仅可以保证设备的质量,还可以在采购成功后给李玉龙10万元作为“感谢费”。
此时,李玉龙已经习惯了医疗设备制造商主动赠送的礼品和礼品。他认为这些“回扣”是设备制造商的利润。如果他不拿,他只会让设备制造商赚更多的钱。只要采购的设备质量优良,就不会给医院造成损失。想到这一点,李玉龙要求王某将设备参数带到实验室胡某(另案处理)进行“暗箱操作”。设备成功中标后,王提前提供了约定的“感谢费”。李玉龙还收取了自工作以来的第一个大额“回扣”,开辟了从犯罪深渊滑入堕落的道路。
来者不拒,甘被“围猎”拿“回扣”
为了掩盖自己的违纪违法行为,李玉龙秉承“先办事后收钱”的原则在许多医疗设备制造商眼中,李玉龙是一个“好领导”,愿意与他形成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在李玉龙周围的众多“猎手”中,成都某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罗最“用心”。
“罗的第一份礼物是四张价值4000元的购物卡。当时,他只是表示希望将来有机会合作。他非常擅长“来事”。当他得知我出差时,他主动安排车辆接送。当他得知我的家人缺少化妆品和日用品时,他立即购买了“礼物”。李玉龙告诉调查人员,虽然他们知道罗“糖衣炮弹”背后的目的,但他们仍然享受被高度赞扬的感觉。后来,李玉龙迅速同意了罗的要求,帮助罗销售医疗器械,并轻松接受了罗赠送的60万元大型医疗设备的“回扣”。
随着“成功交易”越来越多,李玉龙的“胃口”也越来越大,他拒绝主动“投食”的公司。
2017年5月,在医院购买第三方蒸汽服务项目中,李玉龙直接指定四川一家热能设备公司负责医院锅炉建设的初步论证和后期建设。合同签订后,公司将实际建设和运营分包给攀枝花一家新能源公司。后来,两家公司给了李玉龙75万元的项目“回扣”14次。
经调查,2013年至2021年,李玉龙利用职务便利,先后让5家医疗设备公司在医院设备采购中成功中标,共收受贿赂180万元。
精心“设防”,妄想安全“着陆”
“每次收到‘回扣’都是现金交易,钱不是从自己和家人的账户,也没有留下任何证据指定哪家公司投标,我认为这是非常安全的,不会有问题,是所谓的“天网恢复,疏忽”,这些做法只是自欺欺人。”在留置期间,李玉龙忏悔道。
攀枝花市第四人民医院还建立了招标相关制度——医疗器械采购按招标流程公开招标,中标后签订销售合同,设备使用合格后方可支付。制度规定制度严格,那么李玉龙“暗箱操作”的“诀窍”是什么呢?
经审查调查发现,由于医疗设备的特殊性,各设备的参数不同,医院实验室主任胡有权制定“参数”,并通过提供特定的技术参数进行倾向性招标。特定产品的中标就像一个“包”。正是因为这样的“机会”,李玉龙和胡同流合污,勾结,让符合参数条件的医疗设备公司“独家提供”,看似严格的投标环节异化为“流程”。
与“直率”相比,李玉龙在收钱时非常谨慎。他只收现金,不“接受”银行转账,收款地点由他指定,从不留下所谓的“线索”。李玉龙拿到钱后,会直接把贿赂放在床下,然后以现金支出和他人的名义购买金融产品。
然而,如果人们不知道,除非他们不知道,无论多么小心的“防御”总有一天会暴露出缺陷,李玉龙的所作所为,最终都将受到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的惩罚。
【案说】
李玉龙曾是一位著名的医学专家,受到治疗和尊重。在担任医院的“领导者”后,他应该带头诚实地行医,诚实地从事政治工作,以解决人们看医生困难和昂贵的问题。然而,在贪婪和欲望的催化下,在非法商人的精心“狩猎”、在奉承中,他逐渐迷失了自我,愿意为“猎人”寻求不正当利益,不仅背叛了医生的誓言,而且违反了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节日不安全,在监狱里,叹息。
前车之覆,后车之鉴。李玉龙案警告我们,所谓的行业“潜规则”永远不会取代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侵蚀人民合法利益的黑色利益链必然会被“切断”。党员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事业观、价值观,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眼不眩五色之诱”,自觉免疫“潜规则”。各级党委(党领导小组)应加强对“领导”、关键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根除“潜规则”滋生的土壤;经常“拉袖子”提醒,“咬耳朵”,鼓励党员干部始终建设防腐思想大坝,使“潜规则”无处藏身,失去市场。
——攀枝花市纪委监委
第八纪检监察主任 黄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