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25个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残联发〔202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疾人联合会、教育厅(教委、教育局)、通信管理局、卫生健康委、广电局:
2024年3月3日是第25个全国爱耳日。为全面贯彻市第二十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康中国和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听力残疾预防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听力健康意识,推动《国家预防残疾行动计划(2021-2025年)》实施,中国残联、教育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的主题
科技助听,共享美好生活。
第二,活动时间
2024年3月3日(有条件的可适当延长)。
第三,宣传重点
(一)努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康中国和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宣传和展示党的十八大以来听力残疾预防和康复工作的新成就和新变化,特别是人工智能和助听器等科技产品和技术的应用带来的成就和变化。
努力宣传保护耳朵的科学知识和方法。广泛宣传耳科和听力保健相关科学知识,引导公众全面提升听力健康意识,养成科学用耳行为,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生活方式;倡导全生命周期听力健康管理理念,引导公众定期进行听力健康检查,及时接受相关诊断和康复服务,积极远离噪声污染、耳毒性药物等有害因素。
(3)大力宣传听力语言康复的科学理念和技术。利用各种形式和手段普及早期干预和综合康复的理念和方法。充分展示相关科技产品如何帮助听障人士实现日常沟通交流,帮助公众正确认识测听、助听、助听等新技术在改善听力健康方面的价值和意义,提高全社会运用先进技术关爱、帮助听障人士的意识。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加强对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残联组织要主动发挥牵头作用,及时研究制定本地爱耳日宣传教育方案,协调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卫生部门要发挥专业优势,对育龄妇女、儿童家长、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开展宣传教育。教育部门要积极动员和引导学校,结合学生身心特点和学习规律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活动。通信管理、广播电视部门应当积极配合科技赋能听力残疾预防和康复的宣传教育活动。
(2)注重宣传实效。各地要积极立足本地实际,围绕第25个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主题,聚焦重点宣传内容,广泛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宣传科普活动。有条件的地区可举办“爱耳日公益音乐会”,形成公益品牌效应,增强宣传教育活动的实效性。要聚焦群众关心的听力健康问题,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社区义诊、科普知识展览、知识竞赛等活动。要广泛动员各类媒体,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加强科技助听器宣传报道,提高宣传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协调推进工作。各地要以举办第25个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为契机,采取综合措施,积极推进《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1-2025年)》实施,积极推动听力残疾预防和康复领域相关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促进听力残疾预防和康复服务质量提升。要创新机制、搭建平台,广泛吸引社会各方力量参与科技助听项目的研究、转化和推广,持续推动我国听力残疾预防和康复事业高质量发展。
各省(区、市)残联要及时收集整理本地区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并于3月15日前将活动总结及相关图片、视频资料报送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曹思远010-81937508、18501068952。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贝奇路49号中国听力语言康复研究中心办公室。
邮政编码:102209
附:第25个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口号。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2024年1月31日
附件
第25个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口号。
1.关注听力健康,建设健康中国。
2.努力实现耳科和听力保健服务的普及。
3.不断提高全民耳听力保健水平。
4.尊重、关心和照顾听力残疾人。
5.树立积极健康意识,科学爱耳护耳。
6.早发现、早诊断、早康复,让听力残疾儿童能够聆听世界的美好。
7.让所有年龄和生命周期的耳朵和听力护理成为现实。
8.关爱老年人听力健康,不断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9.发挥科技优势赋能全民畅听。
10.科学使用电子设备,远离噪音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