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市儿童友好医院建设指南(试行)》的通知
各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沈康医院发展中心,相关高校,中福会,上海市妇幼保健中心,相关市属医疗机构:
为了贯彻落实《关于印发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月25日
上海市儿童友好医院建设指南(试行)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3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社会〔2021〕1380号)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胡夫办发〔2022〕17号)关于建设儿童友好医院的要求 根据《上海市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确定的任务,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联合印发的《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指南》空有关内容,在借鉴国内外儿童友好医院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本市实际,市卫生健康
一。适用范围
(一)本市以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综合医院(含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儿科为主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作为建设儿童友好医院的主体。提供儿科临床或儿童保健服务的专科医院应参与建设。鼓励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诊所、咨询、辅导、康复等机构和场所参照本导则进行建设。
(二)本指南中的儿童友好型医院是指全面贯彻儿童优先原则,充分考虑儿童群体的特殊性,出台儿童健康优先政策,改善儿童就医环境空,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保健服务,营造友好关爱的服务氛围,实现尊重儿童声音、满足儿童需求、保障儿童权益的医疗卫生机构。
(3)本指南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建设的规范和标准,医疗卫生机构的规划建设、设施设备、科室设置和人员配备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现行有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二、建设目标
通过建设儿童友好医院,推动本市儿童相关医疗保健服务提质增效,环境设施更加符合儿童身心特点和安全需求。注重儿童友好医院建设的科学性、合理性、前瞻性和引领性,为儿童提供有情感、有温度、有人文的医疗保健服务。
三、基本原则
儿童视角,儿童优先
坚持“从1米的高度看世界”的儿童视角,遵循儿童发展优先的理念,畅通儿童参与渠道,调动各方力量和资源,将儿童友好融入医院运营管理全过程。
服务第一,综合发展
树立以儿童健康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提高儿童医疗保健服务质量和效率,坚持临床与保健相融合,坚持服务与管理相结合,确保儿童身心健康,促进儿童早期发展。
人文友谊、温暖和便利
加强对儿童的人文关怀和友好关爱,营造舒适温馨的就医环境,优化就医服务流程,关注困境儿童健康发展需求,为儿童提供有温度的就医服务。
(四)因地制宜创新引领。
满足儿童健康需求,结合不同医疗卫生机构的资源禀赋特点,因地制宜开展儿童友好型建设。鼓励创新服务内容、探索服务模式、先行先试、总结经验,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四、建设内容
(一)友好管理机制
儿童友好理念融入医院运营管理全过程,儿童优先原则体现在组织架构、制度决策、人员配备、设施配备和保障体系等方面。强调人文关怀精神,关注儿童体验感、家庭获得感和劳动者幸福感。
主要包括管理理念、资源配置、科研保障、员工关怀、分级诊疗和医联体建设等5个方面13项指标。
(2)空环保。
从儿童需求角度出发,满足儿童友好型空建筑要求,加强儿童友好型改造,降低空环境中的潜在风险。优化各类服务设备设施,构建安全、舒适、温馨、有趣的儿童就医环境空。
主要包括空房间装修、特殊设施、游玩空房间、交通安全、环境安全、功能分区、消防安全7个方面,共30项指标。
③提供友好的服务
关注儿童健康,推动儿童保健与儿科门诊高质量融合,提供持续、优质、高效、温馨、便捷、舒适的医疗服务,开展舒适医疗,保障儿童安全,救治儿童患者,促进儿童发展,实现儿童生理、心理和社会适应能力的全面提高。
主要包括服务能力、服务质量、健康教育和服务流程4个方面,13项指标。
⑷社会支持和友好
在医疗保健服务过程中,我们重视为儿童和家庭提供社会支持服务,积极链接各方社会资源,在儿童保护、社会救助、慈善等方面开展工作,提供父母支持,关注困境儿童的发展需求,促进儿童的社会融入。
主要包括儿童保护、社会救助、人文关怀、周边服务等四个方面、九项指标。
儿童的友好参与
通过不同类型的活动和机制,倾听儿童和家长的声音,了解儿童的需求,鼓励儿童和家长参与医院规划建设、监督评估和政策制定的各个阶段,并从儿童的角度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主要包括系统决策、环境建设和儿童视角三个方面,六个指标。
附:上海市儿童友好医院评估指标体系(试行)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