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疾控中心、发展改革委、教育厅(教委、局)、科技厅(局)、民政厅(局)、财政厅(局)、农业农村部农牧司(局、委)、卫生健康委、广电局、医保局、残联、红十字会:
为进一步加强全国麻风病防治工作,全力实现我国全面消除麻风病危害的目标,有效保护人民健康,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等12部门联合制定了《全面消除麻风病危害可持续发展规划(2024—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认真落实各项政策和保障措施,确保规划目标如期实现。
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育部
科学技术部
民政部
财政部
农业和农村事务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国家医疗安全局(NHSA)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
2024年1月23日
全面消除麻风病危害可持续发展计划(2024-2030年)
为进一步加强全国麻风病防治工作,持续巩固和扩大麻风病防治成果,全力实现我国全面消除麻风病危害的目标,有效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让受麻风病影响的群体共享中国现代疾病防治成果,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结合《“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总体要求,制定本规划。
一、防控现状
麻风病是一种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的慢性传染病。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麻风病防治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将加大投入和保障措施,继续与世界各国一道,积极推动麻风病的进步和创新,推动中国早日实现消除麻风病的目标,为全球消除麻风病做出贡献。近年来,全国卫生等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他们以《全国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11-2020年)》为指导,围绕疫区和重点人群大力推进麻风病防治工作,取得了全国基本消除麻风病危害的重要成果。2011年至2022年,中国发现并治疗了8500多例麻风病例,2022年的麻风病例数比2010年下降了约70%。麻风病患病率大于1/ 10万的县(市、区)始终为零,麻风病患病率大于1/10万的县(市、区)较2010年下降约80%,呈明显下降趋势。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把消除麻风病危害作为影响民生的大事来抓,落实发现、治疗、管理、康复和关爱等政策措施。全社会关爱麻风病人和治愈人员的良好氛围逐步形成,麻风病人逐步回归社会,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新的贡献。
消除麻风病的危害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今天的成就是新中国几代麻风病防治工作者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结果。彻底消除麻风病的危害是一项庄严而神圣的使命,我们仍将面临许多问题和挑战。截至2022年底,全国仍有46个县(市、区)麻风病患病率大于1/10万;2022年新发现302例麻风病例,但地理分布广泛且不均衡。其中,194个县(市、区)报告本土新增麻风病例,部分地区存在疫情波动或反弹风险。目前,中国有近8万名治愈的麻风病患者,他们面临着复发、畸形和康复等医疗和生活问题,需要长期护理。麻风病发病人数呈下降趋势,在主动发现、症状监测、优化体系、稳定队伍和保持防控能力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要实现彻底消除麻风病危害的目标,我们需要坚定决心,运用更多智慧,付出更多努力。
二、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
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需求,积极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在全面消除麻风病危害的基础上开展持续监测和综合防治,依靠科技进步和创新推动早日实现中国消除麻风病的宏伟目标,谱写新时代中国式现代麻风病防治新篇章。
(2)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党政领导,全力推进。各地要加强对全面消除麻风病危害工作的领导,保障投入,形成党政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动员、全民参与的综合防控机制。
二是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继续开展麻风病监测,加强医防合作和整合,促进早期发现,规范诊疗,遏制麻风病感染,防止麻风病畸形。
三是坚持分类指导、统筹兼顾。根据各地麻风病流行特点、流行状况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可持续麻风病防治服务体系。
四是坚持科技创新和精准防控。积极探索科学防控策略和措施,以科技创新为驱动,与时俱进、精准防控,切实推进全面消除麻风病危害进程。
(3)区域分类。
根据2022年底麻风病患病率大于1/10万的县(市、区)数量和当地县(市、区)新发麻风病病例数,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划分为三类地区。
一流地区:持续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推进攻坚。
加强病例发现和治疗,阻断疾病传播,全面提高麻风畸形防治和康复水平。包括江西、湖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和西藏。
二类地区:加强监测和干预,防止波动和反弹。
加强监测体系建设,关注既往疫情高发地区、流动人口等重点人群,巩固拓展消除危害成果。包括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海南、重庆、陕西、甘肃、新疆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三类地区:做好监测预警并积极巩固成果。
做好输入性麻风病例监测预警和麻风残疾人康复工作,保持消除危害良好态势。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青海和宁夏。
④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
持续推进麻风病防治进程,进一步优化麻风病防治体系,加强医防协同融合,创新麻风病防治模式,进一步降低麻风病患病率,进一步缩小流行范围,持续将二级致残率控制在较低水平,逐步消除麻风病危害。
到2025年,进一步巩固基本消除麻风病危害成果,实现全国麻风病患病率超过1/10万的县(市、区)数低于1%;麻风病患者完成治疗后,新发继发畸形和残疾率控制在3%以下。到2030年,实现彻底消除麻风病危害的目标,全国麻风病患病率大于1/10万的县(市、区)数为零;麻风病人完成治疗后,新发继发畸形和残疾率为0。
【div】2。工作指标。
(1)创新病例发现手段,实现早期诊断和预防。麻风病密切接触者和可疑线索年报告率达95%以上,新发麻风病密切接触者高危人群预防性治疗率达80%以上。
(2)规范病例管理,实现精准治疗。麻风病患者的年随访率超过95%,对新发病例治疗前氨苯砜综合征风险部位的检测表明,联合化疗规则患者的治疗率超过95%。
(3)加强畸形预防,积极促进康复。麻风病人和残疾麻风病人的年康复服务率达到85%以上。
(4)加大宣传力度,消除对麻风病的歧视。疫区公众麻风病核心知识知晓率达80%以上,密切接触者麻风病核心知识知晓率达95%以上。
(5)落实关爱措施,共享发展成果。按规定落实麻风病人的医疗保险待遇,提高麻风病人和麻风残疾人的生活质量。
三、防控措施
(1)优化防控体系和提高队伍能力。
针对新时期麻风病流行形势,要创新麻风病防治协调整合机制,优化麻风病防治服务体系。国家和省级有关部门及专业防治机构主要负责麻风病防治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实施,重点负责麻风病防治的技术指导、监督和评估;市(州、地)级各部门和防治机构主要负责本辖区麻风病防治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管理;县(市、区)级各部门和防治机构主要负责落实各项麻风病防治措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专业机构指导下协助开展患者发现、管理和健康教育等工作。
根据麻风病防治工作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不断提高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麻风病防治中心的能力建设,全面提高省级和麻风病患病率大于1/10万的县(市、区)及其所在市(地)麻风病防治定点诊疗机构的专业能力。麻风病防治定点诊疗机构负责麻风病患者的诊治和重症患者的治疗,非定点诊疗机构负责麻风病疑似病例的报告、转诊和健康教育。
麻风病防治专业机构和部门要加强防治队伍能力建设,做好人才储备和骨干培训;制定实施国家、省和疫区防控人才能力和梯队建设规划,培养高层次麻风病防治人才,合理配备麻风病防治、诊疗、实验室检测等相关专业人才。
(2)加强病例发现和阻断疾病传播。
1.早期发现患者。一、二类地区需继续开展疫情排查、症状监测、接触者检查、救治后监测等。麻风病患病率大于1/10万的县(市、区)定期开展强化病例发现。三类地区开展症状监测和接触者检查、恢复后监测等工作。优化和推广麻风病远程会诊系统、症状监测和密切接触者随访电子健康应用程序的应用,以满足麻风病流行的偏远地区和基层地区的麻风病防治需求。
2.管理流动人口。将麻风病诊疗基本知识纳入基层医务人员和皮肤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内容,提高基层医生对麻风病的警惕性和诊断能力。在建筑工地、服装厂、城中村等流动人口聚集场所加强麻风病知识宣传教育,促进患者主动就医。有条件的地方可对节假日期间流动返乡的麻风病人及密切接触者进行免费检查,并加强对患者的规范管理和随访。
3.进行配对帮助。鼓励和指导防控能力较强的省份对西部省份麻风病重点流行县(市、区)开展对口帮扶,加强病例发现和治疗,做到发现一个、治疗一个、关爱一个,努力实现麻风病患者零残疾,加快消除流行区麻风病危害进程。
4.提高诊断水平。加强麻风病实验室诊断技术能力建设,提高麻风病细菌检测技术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在市(地、州)及以上麻风病防治机构推广应用分子生物学诊断等新技术,解决疑难病例早期诊断问题。建立麻风病病理检查报告制度,提高麻风病诊断能力。国家和省级麻风病防治专业机构定期开展麻风病实验室质量控制工作,确保实验室检测服务质量。
5.化学预防干预。对新发麻风病密切接触者的高危人群实施预防性治疗,降低密切接触者发病率,阻断疾病传播。
(3)规范病例管理,提高治疗效果。
1.规范案件管理。加强麻风病联合化疗和治疗麻风病反应药物的日常管理,提高国产药物的供应比例。创新麻风病患者管理方式,加强对新发麻风病患者、现患麻风病患者和流动麻风病患者等不同类型麻风病患者的治疗管理,建立医防协同、检查诊疗、康复随访的完整服务机制,实现不同防治机构和社区之间各类麻风病患者服务的无缝衔接。
2.致力于精准治疗。在治疗前检测新麻风病人发生氨苯砜综合征的危险部位,以防止药物过敏;开展麻风耐药监测,阻断耐药菌株传播;及时处置神经炎、麻风反应等并发症和药物不良反应,防止出现新的畸形;定期随访监测,及时恢复患者;对难治性患者、麻风反应严重和频繁的患者以及患有结核病、艾滋病和麻风病的特殊人群提供个性化治疗,以提高治疗效果。
(四)加强残疾预防,促进综合康复。
树立麻风病人终身残疾预防和康复理念,全面评估麻风病人的残疾风险,加强残疾预防和康复的指导和咨询教育。规范麻风病患者的麻风反应和神经炎监测,及时干预和治疗,防止新发畸形。加强对治愈麻风病患者的随访,指导开展残疾预防和康复知识培训,并提供相应的防护用品和辅助器具。各级疾控、卫生健康、残联、红十字会等部门要履行各自职责,做好麻风病患者和麻风病残疾人的救治工作,推进重点地区麻风病患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并为符合条件的麻风病残疾人办理残疾证。充分发挥国家和地区麻风病防治机构的作用,通过住院或巡回手术等方式为需要手术的患者提供畸形矫正手术服务和术后康复训练。加强与志愿者组织的联系,促进麻风病患者的心理、社会和职业康复。
(5)加强健康教育,消除社会歧视。
1.持续推进常态化健康教育。麻风病防治专业机构要创新宣传方式,坚持正确宣传导向,提高科学认知水平,营造人人理解、尊重、关心、帮助麻风病患者的良好氛围。开展常态化麻风病健康教育活动,加强媒体合作,创作形式多样、通俗易懂的科普作品,传播麻风病防治科学知识。在一、二类地区,特别是麻风病患病率超过1/10万的县(市、区),有必要将麻风病防治知识纳入中小学健康教育范围,以培养学生对麻风病的正确认识。依法保护麻风病人的权益,消除在医疗、就业、生活和工作中的显性或隐性歧视。
2.开展健康主题日集中宣传。以世界防治麻风病日等健康主题日为契机,通过线上知识问答、预防技能竞赛、演讲比赛等形式,引导和带动公众转变观念,消除对麻风病的歧视和偏见,尊重和关爱麻风病患者,促进他们主动就医、回归社会。
3.努力提高校园和社区的健康观念。积极探索在大学校园和社区开展麻风病健康教育活动,倡导大学生和社区群众走进麻风村,科学认识麻风病,传播健康理念,营造麻风病防治的良好社会氛围。
(6)优化信息管理,提升监测能力。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使用“全国麻风病防治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准确登记、报告和管理麻风病病例;依托国家卫生信息安全工程,不断完善国家麻风病防治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建设,提高麻风病防治管理信息化水平;鼓励省级疾控部门依托省内区域传染病监测预警和应急指挥信息平台,推进综合医院麻风病症状监测工作,加强信息整合,实现信息互联互通;研究和探索与常规监测方法互补的麻风病疫情监测新技术;加强麻风病疫情监测数据的分析和利用,及时掌握麻风病疫情的流行特征和变化,不断优化麻风病防治策略和措施。
第四,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
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防控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制定相应防控政策措施,加强组织实施和综合指导,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如期实现。
麻风病防治的有关部门应密切配合,做好全面消除麻风病危害的工作。疾控、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共同推进规划实施,落实各项政策措施,推动重点地区纳入健康中国行动,适应疾控体系改革,完善防控体系,增强医疗救治能力,提高消除危害工作水平。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支持列入计划的疾控机构等麻风病防治机构建设和改善麻风病防治设施条件。教育部门负责在麻风病流行地区的各级学校开展麻风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确保治愈的麻风病患者及其子女公平享有入托和入学的权利。科技部门优先支持麻风病防治科学研究,不断加大支持力度,统筹安排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任务,形成对防治工作的有效支撑。民政部门负责做好生活困难的麻风病人和治愈人员基本生活救助工作,将符合条件的麻风残疾人纳入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范围。财政部门负责安排必要的麻风病防治工作经费。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推进贫困地区基本医疗保障工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麻风病患者确定为监测对象,防止返贫。广播电视部门负责组织广播、电视等媒体开展麻风病防治知识宣传。医疗保障部门负责统筹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项制度,切实减轻包括麻风病患者在内的参保群众医疗费用负担。残疾人联合会负责将患有残疾的麻风病人列为重点援助对象,并为他们提供辅助器具和康复训练等基本康复服务。红十字会等社会组织在人道主义救济、慰问、健康教育和照顾麻风病患者和残疾人方面提供帮助。
(2)强化政策保障,确保可持续发展。
各地要认真落实符合条件、生活困难的麻风病人和麻风残疾人的基本生活和医疗救助政策。落实麻风病院(村)相关政策措施,提高麻风病院(村)居民的医疗、康复和生活水平,保障其合法权益。针对麻风病院(村)疗养员平均年龄偏大、老年病多发的实际,采取增设固定医疗服务点或建立巡诊制度等形式,为麻风病院(村)疗养员提供医疗服务。对于少数生活不能自理的重残麻风病患者,各地要出台相关政策,提供医疗服务和人文关怀。
根据消除危害的实际情况,麻风病院(村)的转型发展应因地制宜妥善处理。创新医防协同融合机制,加强皮肤病防治机构公共卫生和医疗能力建设。各地要结合麻风病防治工作的开展,完善职称评审标准,改进评审办法,落实服务基层制度,保障麻风病防治人员的待遇。在评选先进模范人物时,长期从事麻风病防治工作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3)加强科学研究,促进国际交流。
坚持为防治而科研,依托国家和省级科技项目平台开展麻风病基础和临床研究。鼓励开展麻风病防治模式、政策和策略的创新应用研究,加快防治科研成果转化,实现精准防治。国家和省级麻风病防治机构应聚焦麻风病科技前沿,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麻风病发现、诊断、治疗和康复新技术和新方法。鼓励相关社会组织和机构设立麻风病防治研究专项经费,加强对麻风病防治研究的投入,促进麻风病学科发展。
加强与世界卫生组织、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金砖国家和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在麻风病领域的科学和学术合作,通过双边或多边合作与交流促进防控技术的推广和引进。
动词 (verb的缩写)规划评估
根据本方案要求,重点地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方案。要逐级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指导,对规划中的工作指标、战略举措和保障措施的效果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和困难,及时解决,并报告和反馈有关情况。国家疾控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2025年组织开展规划实施阶段性评估,2030年开展终期评估。
解读《全面消除麻风病危害可持续发展规划(2024-2030年)》
近日,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民政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广电总局、国家医保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联合印发《可持续发展规划(2024—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解释如下:
一、中国消除麻风病危害的进展
麻风病是一种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的慢性传染病。新中国成立以来,在党和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经过几代人的努力,我国麻风病防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就。近年来,通过认真组织实施《全国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11-2020年)》,全国基本消除麻风病危害取得了重要成果。到2020年底,中国麻风病患者人数将明显减少,实现比2010年底减少50%以上的规划目标,中国98%以上的县(市、区)麻风病患病率控制在1/10万以下,新发现麻风病患者中的二级残疾率控制在20%以内。
二是全面消除麻风病危害的目标
在麻风病防治取得显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认识到,到2022年底,我国仍有46个县(市、区)麻风病患病率大于1/10万;2022年全国194个县(市、区)报告本土新增麻风病例,部分地区存在疫情波动或反弹风险。
为进一步加强全国麻风病防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国家疾控局通过前期深入调查、广泛征求相关意见、反复研究论证,明确了下一阶段全面消除麻风病危害的目标,到2030年要进一步降低麻风病患病率,进一步缩小流行范围,持续将二级致残率控制在较低水平。中国麻风病患病率大于1/10万的县(市、区)数量将为零,麻风病患者完成治疗时二级残疾率为零,从而有效确保人民健康,推动中国早日实现消除麻风病的宏伟目标。
三。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规划》的指导思想是:以习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需求,积极推进健康中国建设,谱写新时代中国式现代麻风病防治新篇章。
基本原则是:坚持党政领导,全力推进;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坚持分类指导、统筹推进;坚持科技创新和精准防控。
四、《规划》提出了区域分类和措施。
为推动规划实施,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三类地区开展分类指导、分类施策、统筹推进。从优化防控体系、提高队伍能力、加强病例发现、阻断疾病传播、规范病例管理、提高治疗效果、加强畸形和残疾预防、推进综合康复、加强健康教育、消除社会歧视、优化信息管理、提高监测能力等6个重点领域,提出了早期发现患者、争取精准治疗、防止新发畸形和残疾等14个重点领域。从“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强化政策保障、确保可持续发展”“加强科学研究、促进国际交流”三个方面进行强调,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各项工作目标如期实现。
动词 (verb的缩写)计划中提出的一些新措施
该计划在麻风病控制的早期发现、精准诊疗、早期预防等方面提出了许多创新,如优化和推广麻风病远程会诊系统的应用、症状监测和密切接触者随访电子健康应用等。,以促进患者的早期发现。在市(地、州)及以上麻风病防治机构推广应用分子生物学诊断等新技术,切实解决疑难病例早期诊断问题。在治疗前检测新麻风患者中氨苯砜综合征的风险部位,以防止药物超敏反应并促进精确治疗。对新发麻风病高危人群的密切接触者实施预防性治疗,降低密切接触者发病率,坚决阻断疾病传播。
[/div]下一步,国家疾控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督促地方落实工作,并开展相应的阶段性和终期评估。